本所于1973年建立,原名为广东省电子产品例行试验站,1984年更名为广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是由国家、广东省人民政府出资创办的、具有广东省编制委员会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1989年被广东省经委、 广东省技术监督局授权确认为广东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01年,根据粤经贸〔2001〕569号文,在我所成立广东省软件评测中心。
我所是广东省电子信息产品的检测中心和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的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全国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系统成员单位。负责全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质量分析研究。
我所拥有检验、校准、科研和办公场地6000多平方米,建有电子信息产品性能检验室、电磁兼容检验室、安全、灯具产品检验室、机械环境适应性检验室和可靠性检验室、仪器校准实验室、软件测试实验室等。
我所现有员工近百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30余人,技术人员占总人数75%以上,人员素质好,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
我所拥有各类检测仪器设备和标准计量器具500余台(套),仪器设备先进,具有按照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进行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测分析、仪器设备校准、软件产品评测等能力。
我所的质量方针是:
服务至上,质量第一
质量目标是:
科学、公正、及时、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把我所建设成为国内公认的权威实验室。
公正性声明:
本所是由政府投资创办、具有广东省编制委员会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独立检验机构。经费由国家实行定额补助,在财政上不接受任何企业或用户的赞助和捐赠, 是一所为社会服务的非盈利的科研事业单位。不受行政、商业、财经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以确保其公正性。
本所是经上级部门授权对电子产品进行质量监督、 检验和接受用户委托检验的专门机构, 业务上受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接受认可管理部门的监督,业务工作不受行政部门干预和外界压力,不参与任何有损我所实验室判断独立性和检测校准诚实性的活动。
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严格按《质量手册》的规定开展工作,对质量体系要素实行有效控制。本所承担的一切检测校准任务严格按照"科学、公正、及时、高效"的目标开展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加以干涉,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施加影响。有措施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干预正常检测校准工作按标准规范进行。
每个员工必须廉洁奉公,不谋私利,遵守质检纪律,养成良好职业道德,不得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判断的吃、请或馈赠;检测校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不经验证就更改检测校准数据;接待委托方讨论检测校准时发现的不合格项处理时,须至少两人参与;检测校准人员若不能保持公正性,出具假数据、假证明时,则令其停职检查,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调离。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保证检测校准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发展需要,本所的行政后勤、财务、动力等职能部门都义不容辞地保证支持检测校准业务工作的开展与实验室的建设。本所将不断更新仪器设备、扩大检测校准能力,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